10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释义编写部署会议,全面部署释义编写工作。省水利厅、省发改委(黄河办)、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分别就编写工作安排作发言。
会议指出,2022年12月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3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条例》与《黄河保护法》充分衔接,是黄河流域9省(区)出台的第一部保护黄河重要支流的配套地方性法规,将河长制、渭河生态区保护等内容从法律层面给予明确,体现了国家流域保护治理的最新要求,在全国特别是在黄河流域水利系统引起了强烈反响,为促进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标志着渭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进入新阶段。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条例》释义编写工作的重要性,把释义编写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新时代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法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的要求结合起来,与国家上位法规定和新时期水利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结合起来,与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
会议要求,要坚持高标准编写,高质量完成释义编写工作。各参编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释义编写工作,安排工作经验和能力较强的专业人员,尽快熟悉掌握《条例》内容和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确定的任务分工、时间节点,严把质量关口,确保进度要求。在编写和修改过程中,要多渠道收集资料,采取召开座谈会、基层调研、专家咨询等多种形式,想方设法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力争编出一本对《条例》内容解释详细、说明精确,对条例贯彻落实有较大帮助的权威释义读本,做好立法的“后半篇文章”,为更好开展下一步执法工作提供依据、打好基础。